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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重整申请材料在什么时候提交
释义   一、破产重整申请材料在什么时候提
    根据《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不同的申请时间段有不同的申请人。
    (一)在申请破产清算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申请主体由债权人和债务人。
    (二)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申请重整。这一阶段的申请主体是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什么是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重整,乃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
    重整制度在性质上,具有在债务清偿法和企业法相结合,私权本位和社会本位相调和,程序法和实体法相融合多种法律事实及法律效果相聚合的特点。
    需要指出的是,重整制度的创立和早期发展不是依据于某种既成的概念和设计,而是依据与实际需要和经验;它是实践的产物而不是理论的产物。
    但是,这并不妨碍重整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步展现出它所蕴含的理性精神,也不妨碍对这些固有或应有的理性内涵加以总结和阐发;尽管迄今为止,各国在这方面的理论成果还很少见。
       三、清算组是否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清算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布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构成。所谓的有关机关通常包含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通常包含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一般来说,当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企业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申请破产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企业破产后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破产重整申请材料在什么时候提交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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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3: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