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成立清算组成员备案意味着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公司成立清算组成员备案意味着什么意思 公司成立清算组成员备案意味的意思是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清算组备案要准备的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二、清算组成立的风险有哪些 1.清算组成员的民事责任风险。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企业破产的民事责任风险。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欺诈破产的民事责任风险、欺诈破产行为是指债务人违反破产法的规定,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制造虚假情况等手段,不正当地减少其财产,或者给予个别债权人偏袒清偿,妨害公平清偿秩序,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清算后如何处理债权问题 公司清算后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债权问题: 1.清算组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2.债权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4.对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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