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交社会保险费,提出诉讼所需费用有多少? |
释义 | 法律网网友咨询:2002年7月开始上班,4个月试用期。2002年8月到东莞。公司以未注册为由到2003年2月才开始交社会保险。请问: 1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2002年7月到2003年1月分的社会保险,诉讼时效是否已过? 2提出诉讼要负担哪些费用? 广东深圳王春燕律师回复:(一)你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提起诉讼。 (二)可要求公司赔偿社会保险金。 (三)仲裁费或诉讼费由申请人或原告预交。 (四)不知你所在何地,如是广东,根据《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仲裁费如下: 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条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五)法院收取财产案件受理费: 1、1000元以下:50元 2、1000-50000元:标的×4%+10元 3、50000-100000元:标的×3%+510元 4、100000-200000元:标的×2%+1510元 5、200000-500000元:标的×1.5%+2510元 6、500000-1000000元:标的×1%+5010元 7、1000000元以上:标的×0.5%+10010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