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主要表现在哪里 |
释义 | 一、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主要表现在哪里 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主要表现在:对破产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根据法律规定清偿其他债务。 二、破产债权申报范围包括哪些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1)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2)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 (3)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三、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能申请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3.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