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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业主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民法典中业主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是什么意思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明确指出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这意味着业主有权决定其专有部分的使用方式,包括出租、出售等形式的经济活动,同时享受由此产生的收益。
    3.然而,这些权利并非无限的。业主行使权利时,必须确保不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且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旨在维护整个住宅社区的和谐与秩序。
    二、业主相邻权纠纷的诉讼流程
    当业主在享受专有权时发生相邻权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讼流程如下:
    1.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要包含原被告个人信息,诉讼请求及理由证据;
    2.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可以先由原被告双方自行决定是否愿意调解;
    8.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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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