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返还原物请求权时效多久 |
释义 | 在实践中,请问返还原物请求权时效有多久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什么是返还原物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所有权人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要求该占有人或转得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为物上请求权之一种。在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回复其原有权利状态的基本手段;它充分体现了物权的归一力和追及力。 二、返还原物请求权时效多久 根据不同类型的物因法律规定的权利公示方式不同,我们将返还原物请求权对诉讼时效的适用分为以下四种情形: 1、普通动产在占有与所有分离的情况下,动产的真正所有人并不能呈现给交易第三人他对动产享有所有权的事实,相反无权占有人则更有可能基于实际占有该物给第三人造成他享有所有权的假象。这时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鼓励真正所以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催促无权占有人返还物品,使表象和事实相一致,保护第三人的信赖利益。 2、但对于已被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而言则不同,《物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推定效力,故从已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中不能产生与义务人进行交易的不特定第三人的合理信赖,第三人不应信赖未经登记的权利变动。如果已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产生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那么这将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效力及目的相背离。因此,对于已被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返还该不动产的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3、与之有一定相似之处是法律设立了登记制度的动产,也就是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虽然法律规定特殊动产仍是以交付作为所有权变动的法定方式,但由于其存在着物权登记制度,登记本身虽非所有权变动的要件,但作为权利表示的重要补充,不能被视而不见。因此,不特定第三人对于某人占有着登记在他人名下的特殊动产,并不能够据此而拥有充分的登记权利人没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信赖,故特殊动产的真正权利人享有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 4、而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人享有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如果长期不行使,则会向不特定的第三人呈现该权利不存在的情形。此时就有保护不特定第三人信赖利益的必要性,也就要适用诉讼时效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请问返还原物请求权时效多久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物权人行使返还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对原物的占有,为此,相对人应将所有物或标的物移交物权人占有。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法律网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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