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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纠纷立案的管辖
释义
    一、买卖合同纠纷立案的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立案的管辖: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二、买卖合同纠纷立案多久开庭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买卖合同纠纷,法院诉讼程序所需要的时间如下:
    1.起诉材料齐全的,法内院可以当容地立案受理;情况复杂的,法院可以在收案后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齐全的,法院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立案受理后,普通程序审理的,法院要在六个月内结案,一般在立案后两个月之内开庭审理。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要在三个月内结案,一般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三、买卖合同纠纷已立案有时间期限吗
    人民法院已经对合同纠纷案件立案的,也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诉讼时效会中断,重新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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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