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合同终止后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
释义 | 一、民法典合同终止后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如针对权益受到侵害的部分赔偿损失或采取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的其他补救措施;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二、合同终止后需要收回合同吗 法律网提醒您,终止合同不需要还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确认终止时失去合同效力,对双方都不会有约束力。但为了保险起见,终止合同的时候可起草解除合同的协议,双方进行签名和写上日期,或者可以发送邮件。若用口头解除可以进行录音,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死无对证,防止对方侵害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三、合同终止补偿金怎么算 合同终止后的补偿金按照合同双方的约定支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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