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17收到空头支票处理办法 |
释义 | 收到空头支票时,大家可能会茫然失措,那么这时建议大家先不要慌张,心态要放沉稳,只要正规合理去维权,那么最后一定能拿回大家的损失和赔偿。 一、先和出票人协商解决 有时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并非出于故意,所以如果收到空头支票,大家可以先和出票人联系,看是否能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愿意补足金额或者重新开出支票,那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所以处理的第一步就是建议大家先和出票人联系解决。 二、去当地人民银行举报 如果出票人不出面解决或已经联系不上出票人了,那么小编建议您可以拿着出票人开具的空头支票去当地的人民银行举报出票人的违法行为。人民银行会联系出票人来补足金额,然后将款项打入大家的账号。那么大家接下来要注意是否有款项入账。 三、搜集材料去起诉 在向人民银行举报出票人违法行为的同时,大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去起诉出票人。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2011年修正本)》第三十一条规定: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准备的材料包括:该空头支票原件、银行拒绝付款的证书原件、与出票人之间基础法律关系的证据(如买卖合同)、被告单位的工商基本资料。如果该支票上有背书的,在上面背书过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列为被告。 四、起诉注意事项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2011年修正本)》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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