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共同的股份应该如何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时共同的股份应该如何分割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股东配偶,该方再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2.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通过确定股权价值,或先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作为参考数据再予竞价,或者按比例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二、离婚时共同的股份分割的协议内容包括哪些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事由; 3.被分割股份的物理现状和财产现状; 4.分割股份的原则、方法、标准; 5.股份交付方式、出资额、转让份额; 6.其他内容。 ![]() 三、离婚时共同的股份分割后有什么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成立新的股东,股东有以下权利: 1.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从公司经营中获得收益,这通常表现为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2.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以便于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 3.参与决策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过程。 4.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股东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对这些人员的报酬事项进行审议。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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