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精神病人杀人是否可被终身强制接受治疗
释义
    一、精神病人杀人是否可被终身强制接受治疗
    杀人的精神病人不一定会被终生强制医疗,杀人的精神病人被强制医疗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
    强制医疗机构、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机构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在一个月以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被强制医疗的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并可责令被强制医疗的人的家属严加看管和医疗;
    2.被强制医疗的人仍具有人身危险性,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作出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以内,将决定书送达强制医疗机构、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和人民检察院。决定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通知强制医疗机构在收到决定书的当日解除强制医疗。
    二、强制医疗由谁决定谁执行
    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三、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是哪些
    1.有暴力行为: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
    2.强制医疗的对象是精神病人:经过法定程序的鉴定依法不用负刑事责任;
    3.社会危害性:还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强制医疗程序只有检察院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是否启动。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6: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