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
释义 | 一、什么叫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2.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行,还可能导致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3.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破坏选举秩序,以及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秩序。 二、扰乱秩序的行为处罚 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扰乱公共秩序不仅影响他人,最终也会自食恶果。了解这些法律常识,有助于我们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对于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你有何看法?欢迎在法律网留言讨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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