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解除如何处理好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解除如何处理好 劳动合同解除处理方法是: 1.如果公司是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其它。 ![]() 三、劳动合同解除后社保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