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赡养父母可以争遗产吗 |
释义 |
一、女儿赡养父母可以争遗产吗 女儿赡养父母可以争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女儿没赡养老人能分遗产吗 女儿没赡养老人一般是不能分遗产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赡养义务人不赡养老人的,经遗产继承的时候,应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不赡养老人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女儿赡养父母可以争遗产吗?女儿赡养父母可以争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以上就是小编解答的问题。如若还有疑问,可以到法律网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解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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