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有哪些情形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情形包括: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如何保证赠与合同的有效性 签订赠与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赠与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三、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或者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与合同履行的管辖权一致,即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涉及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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