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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几种土地出让必须招拍挂
释义   一、哪几种土地出让必须招拍挂
    一般来说,六类情形的土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即:
    1、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对不能确定是否符合协议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的具体宗地,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出让的具体方式。
    
       二、国有土地出让年限
    土地出让年限,一般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就是法律规定的一次签约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具体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但不能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考虑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变化的因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仅作了授权性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出让土地的用途不同,规定了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1、居住用地70 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出让纠纷怎么处理
    1、依法签约、确保合同效力。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属于特殊主体,及出让方必须由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担任。
    2、及时采取补求措施,变合同无效为有效。
    此次《司法解释》仍然沿用了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12月27日《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首创的“补办手续违法变合法,无效变有效”的原则,只是将补办手续的时间提前至起诉前而不是《解答》规定的“一审期间”。
    3、大力推行土地出让的阳光操作,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
    土地出让市场的暗箱操作、私下交易不仅是产生腐败的根源,也是导致无效合同、引发各种纠纷的导火索。应当注意的是,暗箱式的操作不仅仅只发生在协议出让过程,在所谓公开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过程中同样会发生暗箱操作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哪几种土地出让必须招拍挂的相关内容。一般属于经营性质的用地都是需要采取招拍挂的方式进行转让的,基本上都是属于国有土地的范畴,因此根据不同用途有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如果还需要继续使用可以申请续期,但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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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1: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