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吗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必须提前30天,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怎么写呢 法律网提醒您,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的写法是签约劳动者全名及公司登记名称、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等等,最后交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的公章。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吗 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是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进行协商,算是一个调解的过程,自然不可以一边协商一边仲裁。但是如果最终协商不成功,这时可以再去申请仲裁。因为这就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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