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摊销吗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权摊销吗 会计准则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必须严格遵守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进行摊销。主要是因为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期限的,而且受益年限在逐年减少,所以必须按历史成本计价,必须进行摊销。 二、土地使用权怎么摊销 土地使用权根据同途不同,计入的科目也不同: 1、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建造商品房,因为商品房属于存货,所以土地使用权也计入存货,因为将来卖房的时候,肯定是地随房走,没听说谁买房子,土地使用权没得到的。 2、如果是一般的企业,土地使用权,要看初始取得时的用途,如果是为了建厂房、办公楼,就要计入无形资产,同时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即资本化),最后结转为固定资产;结转后,无形资产的摊销还是分用途,比如用于车间还是用于管理用,分别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3、如果厂房使用一段时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你把房租给别人,不可能不让人家使用土地;这个时候,要看投资性记地产后续计量的方法,如果是成本模式,原来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与投资性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等额结转;原来的无形资产和累计摊销与投资性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等额结转。如果是公允模式,原来非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之间的差额,又分为借方和贷方差异,如果在贷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借方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同时,土地使用权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后,其摊销计入的科目为:其他业务成本,是为了与租金的收入配比。 三、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开始摊销 在你们取得使用土地的权力时开始摊销。 比如,你们在出证土地的合同是签字了,明天就可以行使权力时,那么这个月就要开始摊销,而不管你是否有发票或是土地证。 首先,该公司应判断是否应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第四条规定,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购入土地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应作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入账。 其次,判断该土地的摊销期限。《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根据上述规定,土地使用权摊销,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可供使用时起,即产权证中规定的使用期限日期2010年4月开始,会计上在2010年4月即应确认该项无形资产,并于当月开始计算摊销。 假设该公司在实际收到土地票据的日期,即2012年9月才入账摊销,应通过会计差错更正来处理以前应摊销而未摊销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综上,土地使用权是在拥有后就必须按照使用年限进行摊销的,并且需要根据使用的用途来确定计入会计科目是哪类。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土地使用权摊销吗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上面的专业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所咨询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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