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退病种有哪些 |
释义 | 一、病退病种有哪些 (一)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二)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三)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四)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五)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六)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七)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八)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九)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十)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十一)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十二)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十三)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十四)精神分裂症,经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十五)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十六)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十七)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二、可以办理病退的病种有哪些 (一)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二)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三、可以办理病退的是什么病种 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至四级的都可以办理病退。 具体条件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二)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三)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四)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病退病种有哪些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病退这个我们可能不是太清楚,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许多劳动者患着非常严重的疾病,却仍然在工作,其实像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病退的。这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病退病种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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