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对地下车位归属权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新民法典对地下车位归属权如何规定 车位所有权归属具体如下: 1.地面停车位归属,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 3.首层架空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 5.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二、如何应对小区停车位纠纷问题 法律网提醒您,应对小区停车位纠纷问题的方法有: 1.协商; 2.调解; 3.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三、小区里没买车库不让进车合理合法吗 如果小区还有停车位的,不让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如果小区已经停满车辆,不让业主开车进是合法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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