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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怎样规定的
释义
    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怎样规定的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规定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年满16周岁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可构成。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三、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
    职务侵占罪追诉时效为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按照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因此犯罪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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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