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双方财产一般是如何分配 |
释义 | 一、离婚的双方财产一般是如何分配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的双方财产分配可以公证吗 可以公证。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财产证明等到公证机构申请财产公证,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一般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三、离婚的双方财产分配给子女吗 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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