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一个月后未收到离职报告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辞职一个月后未收到离职报告怎么处理 如果在辞职一个月后未收到离职报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联系公司:直接联系公司的人事部门或上级领导,询问离职报告是否已经发出。如果已经发出,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辞职员工没有收到离职报告。如果尚未发出,可以协商解决。 2.查阅公司规定:查阅公司是否有相关规定,如离职报告的审核流程、发出时间等,以便更好地了解情况。 3.投诉或仲裁:如果公司未按照规定发出离职报告,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如果情况严重,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辞职未收到离职报告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辞职未收到离职报告,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5.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三、辞职未收到离职报告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 辞职未收到离职报告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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