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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如何处理
释义
    一、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的,可以在分割财产时少分给对方或者不分给对方,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需要收集什么材料
    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需要收集以下材料作为证据:
    1.对方的银行账号信息:可以通过律师或法院调查令等方式获取对方的银行流水记录,以证明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况。
    2.房产证明:如果怀疑对方隐匿了房产,可以通过查询房产登记信息、购房合同、贷款记录等方式获取相关证据。
    3.车辆证明:如果怀疑对方隐匿了车辆,可以通过查询车辆登记信息、购车发票、保险单等方式获取相关证据。
    4.股票、基金等投资证明:如果怀疑对方隐匿了股票、基金等投资,可以通过查询证券账户、基金账户等方式获取相关证据。
    5.公司股权证明:如果怀疑对方在公司中隐匿了股权,可以通过查询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信息等方式获取相关证据。
    6.其他财产证明: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收集其他与对方隐匿财产有关的证据,如知识产权证明、债权证明等。
    法律网提醒您,收集证据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三、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到哪里起诉
    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的,另一方通常可以去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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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