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合同诈骗怎么才成立 |
释义 | 一、装修合同诈骗怎么才成立 装修合同诈骗成立的标准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装修合同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装修合同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三、装修合同诈骗犯罪的处罚 1.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罪数额达特别巨大标准或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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