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厂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工厂工伤赔偿的标准是: 1.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27,伤残津贴=其工资×90%; 2.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25,伤残津贴=其工资×85%; 3.三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工资×23,伤残津贴=其工资×80%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厂工伤赔偿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的申请程序如下: 1.由单位或者职工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3.依法作出决定; 4.将决定书送达给职工和单位,由职工和单位携带决定书等材料去申领赔偿金。 ![]() 三、工厂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 工厂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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