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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公司不需要清算
释义
    一、什么样的公司不需要清算
    正常营业,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企业不需要清算,只有出现清算情形时,才会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普通破产债权包括哪些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
    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三、公司清算的公告期限是多久
    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公司清算的公告期限为不少于四十五日,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正常营业,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企业不需要清算,只有出现清算情形时,才会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样的公司不需要清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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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