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公务罪是否可变更强制措施 |
释义 | 一、妨害公务罪是否可变更强制措施 妨害公务罪可以变更强制措施,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有: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妨害公务罪构成特征 法律网提醒您,妨害公务罪构成特征如下: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 2.主观要件,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客体上是我国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的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权威;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 三、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最长不超过三十日。检察院批准逮捕最长期限为七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