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 |
释义 | 一、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 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 1.合同标的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如果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属于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二、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诉讼 合同未履行完毕可以提起诉讼。 合同履行期限未满,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三、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区别 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区别: 签约时的所在地是指双方签订合同时候,双方在签约的地方。合同履行地是指履行合同时候的所在地。可以是合同中约定的实施的所在地来履行这合同,也可以不是,可以是其他所在地来实行这合同的。法律网提醒您,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履行地是合同约定的,这是合同已经成立后,双方根据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行为。而合同签约地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的地方,这个时候合同可能尚未成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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