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控招摇撞骗罪的保释申请应该怎样进行 |
释义 | 一、被控招摇撞骗罪的保释申请应该怎样进行 被控招摇撞骗罪的保释流程是: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招摇撞骗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1.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称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 2.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在社会上的威信,也会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 3.招摇撞骗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利益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出于为了耍威风、满足虚荣心而自我炫耀,并无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成立本罪。 4.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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