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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向检察院提起抗诉
释义
    一、怎样向检察院提起抗诉
    如下向检察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二、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符合: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三、检察院抗诉案件是否必须开庭
    检察院抗诉案件必须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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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2: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