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结果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结果 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属于正常现象。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只要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都是合法的。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若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可以宣布休庭;若因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以宣布休庭;若需要补充侦查,公诉机关提出建议的,可以宣布休庭;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及被告人脱逃的,可以中止审理。以上情况均为导致二次开庭,甚至三次开庭。 因此,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没有超过过审理期限的,一般属于正常合法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二、二审开庭后多久宣判 二审审限一般为3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二次开庭什么意思 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结果的相关内容,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等,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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