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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地合同到期之后建筑物怎么算
释义
    一、租地合同到期之后建筑物怎么算
    双方当事人的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在租赁的土地上投资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如何处置,法律不作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又频发很多申诉、信访案件。因此,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后,对于地上附着物的归属应该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处理。
    
    二、土地租赁与房屋租赁对地上建筑物影响有何不同?
    土地租赁与房屋租赁存在重大区别,土地承租人可以根据生产用途的不同而在场地上兴建不同的建造物、添附物,投入资金相对较大,土地因建造、添附的附着物而具备使用价值;房屋租赁主要是承租人根据生活需要对租赁房屋所作的装饰,是对房屋小范围的添附,投入资金相对较小,添附价值一般比房屋价值要小得多,房屋是主物,装饰是从物不能独立于房屋而存在。土地租赁合同完全不能等同于房屋租赁合同,不能适用规制房屋租赁关系的法律规定调整土地租赁合同。
    三、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第一、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看出租人是否对土地具有处分的权利。
    第二、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仔细查看可租期限。
    第三、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第四、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须注意:出租人是否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转租;认真审核出租人土地使用权证照,仔细查看可租期限;认真审查出租人自信,重点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抵押;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人承担的各项义务,主要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础条件等;争议管辖约定要注意,尽量避免仲裁。
    第五、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损失。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包括:承租人已经投入开发的资金损失,在承租土地上建设厂房等物件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工人工资损失,产品废弃损失等。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金。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装修算什么合同纠纷的相关内容。租地合同到期之后建筑物的处置和房屋租赁是不相同的,最好还是通过协商解决,能够更快解决矛盾。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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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