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租赁合同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解除租赁合同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租赁合同的解除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有: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不符合或未保持合同要求的、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的、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的、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解除租赁合同的纠纷该如何处理 解除租赁合同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三、解除租赁合同后还可以起诉对方吗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解除之后是否还可以起诉,要看该合同的解除是合法解除还是非法解除。若合同是通过合法方式解除的,那么与合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就会终止,一般是不能起诉的;但如果合同解除的方式是非法的,受害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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