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继续履行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继续履行 是可以继续履行。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不能怎么办 1.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就解除合同后的责任分担和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签署协议解除合同,并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2.起诉解除合同:如果无法协商解除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在起诉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因为房屋被查封、产权纠纷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法院认定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判决解除合同,并对相关责任进行判定。 三、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违约金怎么算 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但如果合同中没有载明违约金或违约金计算方式条款的,违约金数额以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损失大小及性质最终确认的数额为赔偿标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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