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应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若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不用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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