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申请人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然后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四)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六)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七)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八)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其它子女签字吗 遗嘱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不需要其他子女答应。 (一)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二)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遗产继承公证流程首先需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然后再提交证明材料,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申请公证的遗产必须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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