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屋过户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房屋过户所需材料都有: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二、房屋过户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好合同; 2.带好相关的材料证件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并申报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勘查和评估; 4.缴纳费用; 5.卖方交房给买方,过户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三、房屋过户公证的程序 房屋过户公证需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过户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过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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