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三孩子可以分财产吗 |
释义 | 一、小三孩子可以分财产吗 1.小三的孩子不可以直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子女通常不参与父母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2.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而夫妻共同财产则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分割后,夫妻双方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子女。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原则 1.在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存在漏分财产或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仍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2.对于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超过一年的,则不能再要求分割。 3.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一年内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 (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三、婚存期间财产分割条件 在夫妻不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鉴于婚姻关系有其特殊人身属性,法院通常不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随意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权,以维护家庭稳定和夫妻共有财产保障功能的实现。 然而,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包括: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关于小三孩子分财产的问题,你还有其他疑惑吗?点击“立即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在线解答。了解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从现在开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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