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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押转移占有吗
释义
    一、质押转移占有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旦质押合同签订,质押人将质押物交付给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便依法占有质押物。
    2.《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明确指出,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3.此外,质权人有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如果因保管不善导致质押物损毁或灭失,质权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
    抵押权与质权在成立要件、保持要件及标的物方面有所不同。
    1.抵押权通常以登记为条件且不要求债权人占有标的物,而质权的成立和维持则必须要求出质人将质物交给债权人占有。
    2.此外,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不动产或动产,质权的标的物则主要为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如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三、质权人的保管义务
    1.《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了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要求质权人妥善保管质押财产。
    2.如果保管不当导致质押财产损毁或灭失,质权人需要赔偿出质人损失。
    3.同时,如果出质人认为质权人的行为可能危害到质押财产的安全,有权要求提存质押物或提前清偿债务并取回质押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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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