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无效时发包人应如何追索赔偿 |
释义 | 一、施工合同无效时发包人应如何追索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按照承包人过错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对于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无过错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各有过错的各自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哪些法定情形下会无效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以下法定情形下会无效: 1.未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建筑施工合同; 2.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3.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未按照规定订立相关文件的; 4.其他情形。 ![]()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期限限制吗 当事人可以随时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法律没有对此作出相关的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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