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如何处理民法典相关规定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如何处理民法典相关规定 民法典没有规定医疗纠纷如何处理,其它法律规定的处理方法: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医疗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为: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医疗纠纷不同于医疗事故,不以鉴定为前提。 2.医患双方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中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三、医疗纠纷处理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10天内作出决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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