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什么是房屋所有权人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什么是房屋所有权人 在民法典中,房屋所有权人指的是拥有房产证的人,或者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即为所有权人。这意味着房产证上的姓名或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即为房屋的所有者。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也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 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拥有以下四种主要权利: 1.占有权:这是指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所有权人可以自行控制和支配房屋,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让非所有权人来控制和支配。 2.使用权:这是指依照房屋的用途来利用。所有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房屋,例如居住、开设商店或办公等。 3.收益权:这是指因房屋而产生的合法的物质利益。例如,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屋用于开设商店,从经营中获得一定的利益;或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按期收取租金。 4.处分权:这是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照所有权人的意志对房屋的处置。处分权可以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如将房屋拆除或翻建、改建;法律上的处分,如将房屋出卖、赠与他人。 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是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的姓名为准,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有谁的名字,那么房产的所有权就归谁。这些权利是依法享有的,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明确自己的权利,并妥善行使。 如果对房屋所有权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相关律师,以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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