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建强拆房屋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一、违建强拆房屋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违建强拆房屋的法律责任是: 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如果是合法强拆的,则不承担责任。 如果违法强拆的是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相关职责,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建强拆房屋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流程: 1.调查取证,调查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2.立案告知,向有关人员告知拆除事项; 3.审核决定,有关部门决定是否拆除; 4.强制执行,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 三、违建强拆房屋纠纷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该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房屋被违法强拆的行政诉讼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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