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
释义 | 一、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1.如果不是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而是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伤害可以被认为是工伤。 2.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 3.如果是职工本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则不属于工伤。 4.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还需考虑以下四个必备要素:上下班的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以及机动车事故。 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素 工伤认定涉及到一系列必备要素。 1.伤害必须发生在职工上下班的途中,且符合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受伤地点应是职工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此外,伤害必须是由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引起的。 3.事故必须涉及机动车。 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工伤认定的基础。 三、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规定 在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赔偿方面,有一些具体的规定。 1.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费用,那么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 2.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了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那么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3.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金额低于工伤保险的相应补助金,那么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需要补足差额部分。 4.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了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5.如果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那么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交通事故与工伤认定关系复杂,你是否还有其他疑惑?法律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解答和帮助。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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