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力鉴定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力鉴定流程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的主要程序有: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缴纳鉴定费;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 7.出具《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的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其他。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一样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一样的,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情况进行的鉴定,而伤残鉴定是对伤者伤残情况进行的鉴定。 两者具体的区别: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4.标准依据不同。 5.使用目的不同。 6.等级划分不同。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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