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量与安全事故共分为几级 |
释义 | 一、质量与安全事故共分为几级 1.在工程质量领域,质量与安全事故被明确划分为四个等级,包括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这些等级的划分主要基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紧急处置办法 当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工程,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给总监办。 1.总监办接到报告后,将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并根据现场情况给出指示。 2.承包人需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同时抄送相关单位。 3.若事故为重大或特大质量事故,总监办需立即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 4.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如果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且总监办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不会发出复工命令,或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和处理的指令。 三、工程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流程 在处理工程事故时,有一套明确的规定需要遵守。 1.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检察、劳动等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需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市建筑工程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4.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 5.质量事故发生后,质监站需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有章可循,你了解了吗?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哪些疑惑?欢迎在法律网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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