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几种 |
释义 |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几种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如下: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人需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哪个法院提出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受理刑事案件的法院管辖。 2.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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