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
释义 | 一、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合同履行地管辖问题确定方式是:按合同约定的管辖地管辖;没有约定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法律其他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注意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有: 1.注意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 2.企业换人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3.付款方式一定要可靠; 4.验收如果有异议要及时提出; 5.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6.解除异议及时提; 7.对方违约及时止损; 8.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三、合同履行中履约金怎么算的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履行金额,由当事人协商约定,但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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