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情形有哪几种 |
释义 | 一、无效合同情形有哪几种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被视为无效。这意味着,如果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法律上的行为能力,那么这份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2.当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时,该合同同样无效。这包括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也是无效的。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无效。 4.如果合同中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那么这份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 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5.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6.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7.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也无效。 8.合同中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9.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1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无效。 11.企业以借贷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合同无效。 12.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合同无效。 三、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或第三人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受欺诈方和受胁迫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签订合同时,各方应当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遇到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现在你对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是否对如何避免签订无效合同有了更多想法?请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法律网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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